:::

條文檢索

法規名稱: 完稅並辦妥繼承登記後始申請遺產土地為三七五出租土地者仍准退稅
公發布日: 民國 74 年 05 月 07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第15604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法規功能按鈕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