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條文檢索

法規名稱: 以非實際交易對象之發票申報扣抵稅額後自動補報繳者免罰
公發布日: 民國 86 年 06 月 14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第861901904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法規功能按鈕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