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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公司投資計畫期間減資沖抵虧損復增資若未將股款發還且依規定完成原計劃可准用抵減優惠
公發布日: 民國 88 年 12 月 29 日
發文字號: 台稅一發第0880451143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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