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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公司將未使用且未申請投資抵減機器設備轉讓如符合規定准由受讓公司申請抵減
公發布日: 民國 86 年 07 月 03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第861904830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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