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條文檢索

法規名稱: 訴願未繳半或提供擔保經限制出境後始要求繳半或提供擔保者原則上可受理並解除限制
公發布日: 民國 95 年 12 月 26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字第09504571730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法規功能按鈕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