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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證券投資信託事業依命令自93年度起提列之特別盈餘公積得列為未分配盈餘之減項
公發布日: 民國 94 年 04 月 22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字第09404524210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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