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條文檢索

法規名稱: 土地經撤銷徵收原由徵收機關自補償金代扣繳之地價稅款不辦退補
公發布日: 民國 88 年 05 月 05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第881913682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法規功能按鈕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