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條文檢索

法規名稱: 已完成登記之寺廟於其他縣市設立之分支機構道場亦免徵房屋稅
公發布日: 民國 95 年 01 月 20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字第09504704920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法規功能按鈕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