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條文檢索

法規名稱: 改建前之自宅用地應在建屋執照送達前移轉始有自宅用地稅率之適用
公發布日: 民國 84 年 04 月 07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第841615379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法規功能按鈕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