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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使用分區載為公園用地但備註變為住宅區恢復公園計畫在審議中之土地移轉不予免稅
公發布日: 民國 87 年 06 月 22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第870432631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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