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條文檢索

法規名稱: 身心障礙者使用車輛其所有人或身心障礙者遷出戶籍經通知後1個月仍未遷回取消免稅
公發布日: 民國 93 年 10 月 13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字第0930473413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法規功能按鈕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