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條文檢索

法規名稱: 廠商使用貨品暫准通關證方式進口之物品,售與或贈與符合相關條例規定,同意免補徵關稅。
公發布日: 民國 98 年 06 月 12 日
發文字號: 台財關字第09800088840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關務署
法規功能按鈕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