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條文檢索

法規名稱: 重複申請沖退稅捐案件按其可能溢額沖退進口稅額2倍計罰
公發布日: 民國 67 年 12 月 23 日
發文字號: 台財關第23574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關務署
法規功能按鈕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