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條文檢索

法規名稱: 有新事證影響貨物為大陸物品之認定於報請鑑定結果確定前准予押款放行
公發布日: 民國 90 年 06 月 12 日
發文字號: 台財關第0900025935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關務署
法規功能按鈕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