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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產品工程服務適用中華民國九十五年一月一日修正前新興重要策略性產業屬於製造業及技術服務業部分獎勵辦法審理原則
公發布日: 民國 95 年 11 月 02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字第09504555550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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