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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加工出口區保稅貨物於進口地海關通關作業規定
公發布日: 民國 91 年 03 月 01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94 年 12 月 20 日
發文字號: 台總局保字第09410261851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關務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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