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3.04.27 00:26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核釋公私文件及其類似物品之涵義
公發布日: 民國 75 年 11 月 22 日
發文字號: 台財關第7575774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關務署
法規功能按鈕區
關稅法第26條第9款(編者註:現行法第49條第8款)規定所稱「公
私文件及其類似物品」,係指非賣品且無商業價值,亦無需再經填寫或打字即屬完成品之各類公私信函、檔案、像冊、日記、文稿、藍圖、說明書及工廠(公司)內部使用之各種訓練、操作手冊、技術文獻及其類似物品。
資料來源: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