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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8747 筆

3001. 091.01.07 房屋移轉賣方於持有期間應負擔之房屋稅原則上不得提前課徵 行政規則
3002. 091.01.04 已領取一次或分期退職所得外另領取各項給與其退職所得之計算 行政規則
3003. 091.01.04 先購工廠用地2年內出售原廠地並取得建照縱逾2年後取得工廠登記仍可申請退稅 行政規則
3004. 091.01.04 軍公教支領一次退職所得有關退職服務年資之計算標準 行政規則
3005. 091.01.03 以協議取得之非都市土地在未經核發開發許可前不得免稅 行政規則
3006. 090.12.28 出售或重購之工廠用地部分供自營工廠使用者可按比例退稅 行政規則
3007. 090.12.28 營業稅法第十六條及第二十條修正條文經行政院核定自九十一年一月一日施行 行政規則
3008. 090.12.27 民宿得適用住家用稅率之條件 行政規則
3009. 090.12.27 自行經營之民宿符合規定條件者免辦營業登記課稅 行政規則
3010. 090.12.27 欲就納稅義務人已被查封之財產執行者應聲明參與分配 行政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