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5.07.03 02:52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8755 筆

3001. 091.01.17 房屋於拍定後核發權利移轉證書前之房屋稅仍應向原所有人徵收 行政規則
3002. 091.01.17 進口純金之黃金條塊片金幣金線金粒等無論其形狀均可免徵營業稅 行政規則
3003. 091.01.14 公私有耕地承租人終止租約取得之補償費屬變動所得 行政規則
3004. 091.01.11 早期地下層未併同主建物登記者得由部分區分所有權人代辦登記 行政規則
3005. 091.01.10 稽徵機關對營業人銷貨退回或折讓未於當期或次期申報者應輔導其補報 行政規則
3006. 091.01.07 房屋移轉賣方於持有期間應負擔之房屋稅原則上不得提前課徵 行政規則
3007. 091.01.04 已領取一次或分期退職所得外另領取各項給與其退職所得之計算 行政規則
3008. 091.01.04 先購工廠用地2年內出售原廠地並取得建照縱逾2年後取得工廠登記仍可申請退稅 行政規則
3009. 091.01.04 軍公教支領一次退職所得有關退職服務年資之計算標準 行政規則
3010. 091.01.03 以協議取得之非都市土地在未經核發開發許可前不得免稅 行政規則
資料來源: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