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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81. |
090.05.31 |
遺產稅之罰鍰申請分期繳納不得加計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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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82. |
090.05.31 |
先售甲地再售乙地後復將乙地購回可否適用退稅釋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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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83. |
090.05.31 |
本法第12條第2項規定中所稱「罰鍰」不包括交通違規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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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84. |
090.05.28 |
死亡後始辦竣「發還」登記之公共設施保留地,可參照都市計畫法第五十條之一規定,免徵遺產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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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85. |
090.05.28 |
生前被徵收之土地經依法發還該地仍為公設保留地所遺土地移轉登記之權利免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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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86. |
090.05.22 |
勞工保險基金投資購置土地之停車場租金收入免徵營業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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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87. |
090.05.22 |
地方民意代表每月支領之研究費及助理費用屬薪資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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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88. |
090.05.21 |
死亡前2年內贈與土地於被繼承人死亡前受贈人已移轉所有者其價值之計算以贈與時之公告現值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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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89. |
090.05.21 |
於稅法修正生效前訂約或判決確定移轉案件生效後申報其新舊法之適用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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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90. |
090.05.15 |
金融機構以不良債權折價抵繳合資公司股款之損失得於5年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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