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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合查詢結果

資料日期 法規名稱
1831. 103.01.22 納稅義務人於貨物放行之翌日起6個月內向海關申請更正報單內容並退還溢繳之稅款者,其應退稅款無關稅法第18條第1項「視為業經核定」之效果。
1832. 103.01.20 102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新臺幣與人民幣之折算率
1833. 103.01.20 一百零三年度營利事業借款利率最高標準及員工薪資通常水準
1834. 103.01.20 財政部公告103年度14種農產品實施特別防衛措施之基準數量及基準價格
1835. 103.01.17 102年度營利事業各業所得額暨同業利潤標準
1836. 103.01.08 國內營業人(甲)接受國外客戶委託,分包予國內營業人(乙)共同派員赴境外場地施作工程之交易型態,其營業稅課徵規定
1837. 103.01.07 核定向法院、行政執行機關拍定或承受應課徵營業稅貨物之營業人得依拍賣物種類檢具相關證明文件並填具相關書表作為申報進項稅額憑證
1838. 103.01.06 廠商報運進口非屬經濟部公告准許輸入之大陸物品,不涉及逃避管制者,如未能於海關通知之翌日起2個月內補送專案輸入許可證,惟已於海關通知之翌日起1個月內向主管機關提出專案進口之申請,其因行政機關協調或主管機關作業所需要之期間准予扣除。
1839. 102.12.31 公告新增國際金融業務條例第22條之7規定免徵營利事業所得稅之所得額,應計入營利事業之基本所得額
1840. 102.12.27 核釋宗教團體免徵房屋稅審查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