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3.04.27 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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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關務署令:修正「科學工業園區、農業科技園區、加工出口區保稅貨物於進口地海關通關作業規定」、「科學工業園區、農業科技園區、加工出口區保稅貨物於出口地海關通關作業規定」,自即日生效
主管機關:
財政部關務署
發文機關:
財政部關務署
發文日期:
102.06.14
發文字號:
台關業字第1021012742號 令
異動性質:
修正
生效狀態:
自公(發)布日或溯及施行(實施)
法規名稱:
科學工業園區、農業科技園區、加工出口區保稅貨物於出口地海關通關作業規定
資料來源: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