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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3.04.27 09:01

財政部關務署令:修正「科學工業園區、農業科技園區、加工出口區保稅貨物於進口地海關通關作業規定」、「科學工業園區、農業科技園區、加工出口區保稅貨物於出口地海關通關作業規定」,自即日生效

主管機關: 財政部關務署
發文機關: 財政部關務署
發文日期: 102.06.14
發文字號: 台關業字第1021012742號 令
異動性質: 修正
生效狀態: 自公(發)布日或溯及施行(實施)
法規名稱: 科學工業園區、農業科技園區、加工出口區保稅貨物於出口地海關通關作業規定
資料來源: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