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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九二一地震災區國私有土地交換作業辦法
公發布日: 民國 89 年 09 月 01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92 年 08 月 06 日
發文字號: 財政部台財產管字第 0920022061 號令
法規體系: 財政部國有財產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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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中華民國92年8月6日財政部台財產管字第 0920022061 號令修正
2.中華民國90年2月21日財政部(90)台財產管字第 0900003637號令修正
1.中華民國89年9月1日財政部(89)台財產管第 8900022565 號令訂定
中華民國101年12月25日行政院院臺規揆字第1010154558號公告第 3 條、
第 5 條第 8 款、第 7 條第 1 項、第 12 條第 1 項、第 15 條所列屬財政部
「國有財產局」之權責事項,自102年1月1日起改由財政部「國有財產署」
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