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90年12月19日經濟部(90)經加字第 09004623810號令、財政部(90)台財稅字第 0900457333 號令會銜訂定發布全文12條
2.中華民國98年12月7日經濟部經加字第 09804606230號令、財政部台財稅字第 09804577510號令會銜修正發布第8條條文
3.中華民國110年5月26日經濟部經加字第11004601980號令;財政部台財關字第1101011471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12條(原名稱:加工出口區區內事業從事轉運業務課稅作業辦法;新名稱:科技產業園區區內事業從事轉運業務課稅作業辦法)
4.中華民國112年11月17日經濟部經園字第11255600420號;財政部台財關字第1121026393號令會銜修正發布部分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