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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一百零九年度個人捐贈公共設施保留地或經政府闢為公眾通行道路之土地列報列舉扣除金額之計算基準
公發布日: 民國 110 年 03 月 31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字第11004532090號 公告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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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110年3月31日台財稅字第11004532090號公告訂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