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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國稅稽徵機關承受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各分署無法拍定不動產作業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98 年 12 月 19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05 年 06 月 06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字第10504540850號函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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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98年12月29日財政部台財稅字第09804580620號函訂定發布全文7點
2.中華民國105年6月6日財政部台財稅字第10504540850號函修正發布名稱及第1點、第3點、第4點、第5點、第6點、第7點規定,並自105年6月6日生效(原名稱:國稅稽徵機關承受行政執行處無法拍定不動產作業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