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109年6月30日財政部台財稅字第10900062150號令訂定發布全文9點,自109年7月1日生效
2.中華民國109年8月27日財政部台財稅字第10900635770號令修正第2點,並自109年9月1日生效
3.中華民國110年3月10日財政部台財稅字第11000512750號令修正及修正名稱(原名稱:財政部各地區國稅局單一窗口受理跨局查詢被繼承人金融遺產資料作業要點;新名稱:稽徵機關單一窗口受理查詢被繼承人金融遺產資料作業要點);並自110年3月15日生效
4.中華民國110年8月31日財政部台財稅字第11000625110號令修正部分規定;並自110年9月1日生效
5.中華民國111年6月30日財政部台財稅字第11100611820號令修正全文10點;並自111年7月1日生效
6.中華民國112年12月26日財政部台財稅字第11200696380號令修正部分規定;並自113年1月1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