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108年10月24日經濟部經工字第10804604380號令、財政部台財稅字第10804647650號令會銜訂定發布全文18條;並自108年1月1日施行至111年12月31日止
2.中華民國111年7月4日經濟部經工字第11104602440號令、財政部台財稅字第11104613400號令會銜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19條;並自108年1月1日施行至113年12月31日止(原名稱:公司或有限合夥事業投資智慧機械或第五代行動通訊系統抵減辦法;新名稱:公司或有限合夥事業投資智慧機械與第五代行動通訊系統及資通安全產品或服務抵減辦法)
3.中華民國114年11月27日經濟部經產字第11451033650號令、財政部台財稅字第11404671720號令會銜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21條;並自114年1月1日施行至118年12月31日止(原名稱:公司或有限合夥事業投資智慧機械與第五代行動通訊系統及資通安全產品或服務抵減辦法;新名稱:公司或有限合夥事業投資智慧機械與第五代行動通訊系統與資通安全人工智慧產品或服務及節能減碳抵減辦法)
中華民國114年12月19日經授產字第11451040911號函勘誤「公司或有限合夥事業投資智慧機械與第五代行動通訊系統與資通安全人工智慧產品或服務及節能減碳抵減辦法」第4條修正條文對照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