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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中小企業增僱員工薪資費用加成減除辦法
公發布日: 民國 104 年 02 月 06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3 年 12 月 04 日
發文字號: 經企字第11354001100號;台財稅字第11304681370號 令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立法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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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104年2月6日行政院院臺經字第 1040122674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10條;並自103年5月20日起施行10年
2.中華民國105年7月25日經濟部經企字第10504602940號令、財政部台財稅字第10504611590號令會銜修正發布全文10條;並自發布日施行至113年5月19日止。但第3條第2項及第4條自105年1月1日施行
3.中華民國113年12月4日經濟部經企字第11354001100號令、財政部台財稅字第11304681370號令會銜修正發布全文9條;並自113年1月1日施行至122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