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劣菸劣酒回收銷毀處理辦法
公發布日: 民國 103 年 12 月 30 日
發文字號: 台財庫字第10303787630號 令
法規體系: 財政部國庫署
立法理由:
法規功能按鈕區
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十二月三十日財政部台財庫字第 10303787630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12條;並定自一百零四年一月一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