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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銀行業保險業經營銀行保險本業收入範圍認定辦法
公發布日: 民國 103 年 07 月 14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1 年 02 月 09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字第11100510190號 令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立法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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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103年7月14日財政部台財稅字第10300620380號令訂定發布全文3條;並自103年7月1日施行
2.中華民國104年5月6日財政部台財稅字第10400575830號令修正發布全文3條:並自104年3月1日施行
3.中華民國111年2月9日財政部台財稅字第11100510190號令修正發布全文3條;並自發布日施行。但第2條第1項第7款及第2項,自111年1月1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