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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記帳及報稅代理人懲戒委員會與懲戒覆審委員會組織及審議規則
公發布日: 民國 102 年 06 月 10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09 年 06 月 16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字第10904575620號 令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立法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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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六月十日財政部台財稅字第 10204566800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21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2.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五月二十三日財政部台財稅字第 10504017091 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 21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原名稱:記帳及報稅代理業務人懲戒委員會與懲戒覆審委員會組織及審議規則;新名稱:記帳及報稅代理人懲戒委員會與懲戒覆審委員會組織及審議規則)
3.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六月十六日財政部台財稅字第 10904575620 號令修正發布第 2、3 條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