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99年12月29日台總政統字第 0996002354 號函訂定,自即日生效
2.中華民國102年3月4日台關政稅字第 1026002621 號修正
3.中華民國102年12月12日台關政統字第 1026002709 號函修正第8點、第10點,並自103年1月1日生效
4.中華民國104年12月23日台關政統字第1046002893號修正
5.中華民國106年2月7日台關政統字第1066002978號修正第15點
6.中華民國108年2月12日財政部關務署台關政統字第1086003182號函修正第3點、第6點、第14點
7.中華民國109年8月7日財政部關務署台關政統字第1096003290號函修正第7點、第8點、第15點
8.中華民國112年11月21日財政部關務署台關政統字第1126003555號函修正第5點、第7點,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