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102年1月21日財政部台財促字第10225500520號函訂定
2.中華民國105年1月29日財政部台財促字第10525501410號函修正名稱、第2點至第6點、第8點至第9點及附件1至3,並自即日生效(原名稱:民間參與公共建設專家學者建議名單建置要點)
3.中華民國107年9月28日財政部台財促字第10725525120號函修正第4點、第6點至第14點,並自即日生效
4.中華民國109年6月18日財政部台財促字第10925514850號函修正全文14點,並自即日生效
5.中華民國110年11月16日財政部台財促字第11025527681號函停止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