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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廢/停財政部臺中關稅局緊急應變處理小組及事件通報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95 年 02 月 21 日
廢止/停止適用日期: 民國 100 年 08 月 19 日
發文字號: 中書字第1001013450號函
法規體系: 財政部關務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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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95年2月21日財政部臺中關稅局訂定
2.中華民國98年4月30日財政部臺中關稅局修正全文8點
3.中華民國100年8月19日財政部臺中關稅局中書字第1001013450號函停止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