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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印花稅彙總繳納及開立繳款書電子申報作業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98 年 08 月 13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2 年 01 月 04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字第11104662320號 令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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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98年8月13日財政部台財稅字第09804551770號訂定發布全文13點,自即日生效
2.中華民國100年6月17日財政部台財稅字第10000180900號修正發布,並自100年8月1日生效
3.中華民國104年10月16日財政部台財稅字第10404560750號修正發布,並自104年11月1日生效
4.中華民國105年12月23日財政部台財稅字第10504604570號修正發布,並自106年2月1日生效
5.中華民國108年8月19日財政部台財稅字第10804605310號修正發布,並自108年8月1日生效
6.中華民國109年5月12日財政部台財稅字第10904549140號修正發布第10點,自即日生效
7.中華民國112年1月4日財政部台財稅字第11104662320號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13點(原名稱:印花稅彙總繳納及大額憑證繳款電子申報作業要點;新名稱:印花稅彙總繳納及開立繳款書電子申報作業要點),並自112年10月1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