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99年12月30日財政部台財稅字第09904149200號令訂定
2.中華民國101年1月4日財政部台財稅字第10000437900號令修正發布
3.中華民國102年1月23日財政部台財稅字第10100704390號令修正發布
4.中華民國103年2月5日財政部台財稅字第10200685490號令修正發布部分規定
5.中華民國104年2月13日財政部台財稅字第10300689530號令修正發布部分規定
6.中華民國105年2月19日財政部台財稅字第10400717900號令修正發布部分規定
7.中華民國106年2月15日財政部台財稅字第10500701320號令修正發布部分規定
8.中華民國107年2月21日財政部台財稅字第10600709500號令修正發布第5點、第9點及第11點
9.中華民國108年1月25日財政部台財稅字第10700717020號令修正發布部分規定
10.中華民國109年2月4日財政部台財稅字第10800706330號令修正發布
11.中華民國110年2月2日財政部台財稅字第10900701860號令修正發布部分規定
12.中華民國111年1月11日財政部台財稅字第11000689160號令修正發布部分規定
13.中華民國112年1月16日財政部台財稅字第11100689890號令修正發布部分規定
14.中華民國113年2月1日財政部台財稅字第11200681260號令修正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