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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生技醫藥產業委託國內醫藥研發服務公司從事研究與發展之支出適用投資抵減認定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91 年 11 月 07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112 年 11 月 23 日
發文字號: 經產字第11251040380號;台財稅字第11204680260號 令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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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91年11月7日經濟部經工字第09104625370號令、財政部台財稅字第0910457312號令會銜訂定發布全文 7 點;90年1月1日起實施
2.中華民國95年11月21日經濟部經工字第09504605820號令、財政部台財稅字第09504567010號令會銜修正發布全文 9 點;並自96年1月1日生效
3.中華民國112年11月23日經濟部經產字第11251040380號令、財政部台財稅字第11204680260號令會銜發布廢止;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