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98年8月18日台財稅字第09804043080號令訂定「房屋稅及地價稅電子申辦作業要點」,並自即日生效。
中華民國99年8月10日台財稅字第09900256910號令修正「土地增值稅契稅印花稅電子申報作業要點」部分規定。
中華民國105年12月23日台財稅字第10504604570號令修正「房屋稅及地價稅電子申辦作業要點」,並自106年2月1日生效。
中華民國108年7月5日台財稅字第10804518740號令修正「房屋稅及地價稅電子申辦作業要點」發布全文,名稱並修正為「房屋稅地價稅使用牌照稅電子申辦作業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