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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財政部國有財產局各地區辦事處分等標準
公發布日: 民國 87 年 04 月 01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102 年 01 月 21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產署人字第10210000571號 令
法規體系: 財政部國有財產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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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八十七年四月一日行政院臺財字第 18512  號函核定全文 6  
  條;並自八十六年四月十八日施行
2.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一月二十一日財政部國有財產署人字第102100005
  71號令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