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中華民國111年10月27日財政部中區國稅局中區國稅法一字第1110010310號函修正,名稱修正為:「財政部中區國稅局受理債權人查調債務人財產及所得資料作業要點」,並自112年1月16日生效,原法規名稱:「財政部中區國稅局受理債權人查調債務人課稅資料作業要點」
3.中華民國106年7月13日財政部中區國稅局中區國稅服字第1060001931號函修正
2.中華民國102年1月3日財政部中區國稅局中區國稅服字第1020920167號函修正,名稱修正為:「財政部中區國稅局受理債權人查調債務人課稅資料作業要點」,並自102年1月1日生效,原法規名稱:「財政部臺灣省中區國稅局受理債權人查調債務人課稅資料作業要點」
1.中華民國101年3月29日財政部臺灣省中區國稅局中區國稅服字第1010003428號函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