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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資源回收再利用事業購置設備及研究支出適用投資抵減辦法
公發布日: 民國 96 年 07 月 31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字第09504535890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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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九十六年七月三十一日財政部台財稅字第 09504535890  號令
  、內政部台內營字第 0960819902 號令、教育部台環字第 0960009281B
  號令、經濟部經工字第 09602600320  號令、交通部交總字第 0960002
  568 號令、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廢字第 0960019586 號令、行政院農
  業委員會農牧字第 0960116405 號令、行政院衛生署衛署醫字第 09602
  01419 號令會銜訂定發布全文 14 條;並自九十六年一月一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