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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自由港區事業貨物售予國際航線船舶供作燃料(油)或專用物料(含船舶日用品)作業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95 年 07 月 27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08 年 11 月 27 日
發文字號: 台關稽字第1081022727號 令
法規體系: 財政部關務署
立法理由: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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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九十五年七月二十七日財政部關稅總局台總局保字第 0951015
  5931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4  點;並自九十五年八月一日起施行
2.中華民國九十六年八月三日財政部關稅總局台總局保字第 09610167601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4  點;並自即日起施行
3.中華民國九十八年四月九日財政部關稅總局台總局保字第 09810026721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4  點;並自即日生效
4.中華民國一零二年八月八日財政部關務署台關業字第 1021011602 號令
  修正發布第 4 點 附表;並自即日生效
5.中華民國 107 年 8 月 20 日財政部關務署台關業字第 1071018428 號令
  修正發布,並自即日生效
6.中華民國 108 年 11 月 27 日財政部關務署台關稽字第1081022727號令修正發布第5點,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