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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國有非公用土地提供綠美化案件處理原則
公發布日: 民國 93 年 11 月 03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07 年 11 月 30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產署管字第10740009650號 令
法規體系: 財政部國有財產署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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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93年11月3日財政部國有財產局台財產局管字第0930032362號函訂定
2.中華民國96年9月28日財政部國有財產局台財產局管字第09640016461號令修正
 (原名稱:申請代為整理維護國有非公用土地環境案件處理原則)
3.中華民國98年4月20日財政部國有財產局台財產局管字第09840008971號令修正
4.中華民國98年9月16日財政部國有財產局台財產局管字第09840023501號令修正
5.中華民國101年2月4日財政部國有財產局台財產局管字第10140001581號令修正
6.中華民國106年6月7日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台財產署管字第10640004250號令修正
7.中華民國107年11月30日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台財產署管字第10740009650號令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