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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船舶需用物品申請驗放作業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67 年 10 月 09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1 年 05 月 11 日
發文字號: 台關業字第1111011886號 令
法規體系: 財政部關務署
立法理由: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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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67年10月9日財政部關稅總局(67)臺基徵字第 1935 號函 
  中華民國67年10月9日財政部關稅總局(67)臺北徵字第 1265 號函 
  中華民國67年10月9日財政部關稅總局(67)臺中徵字第 760  號函 
  中華民國67年10月9日財政部關稅總局(67)臺高徵字第 1214 號函 
2.中華民國93年11月3日財政部關稅總局台總局徵字第 0931018059 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 4  點;並自93年11月8日起施行(原名稱:海關處理輪船公司申請船用品及船舶日用品注意事項)
3.中華民國97年9月26日財政部關稅總局台總局徵字第 09710197841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4  點;並自即日生效
4.中華民國98年10月15日財政部關稅總局台總局徵字第 09810170071  號令修正名稱及全文 6  點;並自98年11月1日生效(原名
  稱:海關處理輪船公司申請船舶用品及船舶日用品注意事項)
5.中華民國101年9月25日財政部關稅總局台總局徵字第 10110210861 號令修正發布第3點、第4點;並自即日生效
6.中華民國102年6月17日財政部關務署台關業字第1021012910號令修正發布
7.中華民國103年10月13日財政部關務署台關業字第1031020774號令修正發布第4點、第5點
8.中華民國103年12月25日財政部關務署台關業字第1031027786號令修正第5點
9.中華民國106年11月2日財政部關務署台關政業字第1066003063號函修正
10.中華民國107年5月22日財政部關務署台關業字第1071011018號令修正
11.中華民國107年9月26日財政部關務署台關業字第1071021325號令修正
12.中華民國109年6月11日財政部關務署台關業字第1091013159號令修正發布第4點附件3
13.中華民國111年5月11日財政部關務署台關業字第1111011886號令修正第3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