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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外銷品進口原料營業稅記帳沖銷作業規定
公發布日: 民國 93 年 08 月 04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08 年 10 月 17 日
發文字號: 台關業字第1081021296號 令
法規體系: 財政部關務署
立法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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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八月四日財政部關稅總局台總局保字第 0931013680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10 點;本作業規定施行日期另行公告之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五月三日財政部台財關字第 0930550251 號函准備查
  中華民國九十四年一月二十六日財政部關稅總局台總局保字第 0941001
  6441  號令發布自九十四年二月一日實施
2.中華民國九十四年十二月二十八日財政部關稅總局台總局保字第 09410
  275401  號令修正發布第 4、5 點條文;並自九十五年一月二日起施行
3.中華民國九十五年八月十七日財政部關稅總局台總局保字第 095101750
  71  號令修正發布第 6  點條文;並自九十五年七月二十七日起施行
4.中華民國一00年一月一日財政部關稅總局台總局保字第 10010231791
  號令修正發布第 1 點條文;並自一0一年一月一日施行
5.中華民國 101 年 3 月 30 日財政部關稅總局台總局保字第 10110065841 號令修正發布並自101年3月30日生效
6.中華民國 106 年 2 月 20 日財政部關務署台關業字第10610010451號令修正發布部分條文,並自即日生效
7.中華民國108年10月17日財政部關務署台關業字第1081021296號令修正發布,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