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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酒製造業良好衛生標準
公發布日: 民國 93 年 06 月 29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04 年 01 月 01 日
發文字號: 台財庫字第10303778010號;部授食字第1031304459號 令
法規體系: 財政部國庫署
立法理由: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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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六月二十九日財政部台財庫字第 09303509770  號令
  、行政院衛生署衛署食字第 0930405175 號令會銜訂定發布全文 19 條
  ;並自發布日施行
2.中華民國九十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財政部台財庫字第 09603518440  號
  令、行政院衛生署衛署食字第 0960409147 號令會銜修正發布第 3、6 
  、19  條條文及第 17 條條文之附表;並自九十七年一月一日施行    
3.中華民國九十七年五月二十七日財政部台財庫字第 09703507760  號令
  、行政院衛生署衛署食字第 0970402641 號令會銜修正發布第 3、19  
  條條文;第 3  條修正條文,自九十七年五月十六日施行
4.中華民國九十八年四月七日財政部台財庫字第 09803506600  號令、行
  政院衛生署衛署食字第 0980400465 號令會銜增訂第 2-1、17-1  條條
  文
5.中華民國104年1月1日台財庫字第10303778010號、部授食字第1031304459號令會銜修正發布全文16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