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92年10月1日財政部關稅總局(九二)臺總政緝字第0920601092號函訂定全文10點
2.中華民國93年6月17日財政部關稅總局台總政緝字第 0936001254號函修正全文10點;並自93年7月1日生效
3.中華民國100年1月26日財政部關稅總局台總政緝字第 1006002368號函修正第6點;並自即日生效
4.中華民國102年3月4日財政部關務署台關政稅字第1026002621號函修正;並自即日生效
5.中華民國105年8月31日財政部關務署台關政緝字第1056002944號函修正;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