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六月十日財政部關稅總局台總局緝字第 0920103926
號公告訂定發布全文 5 點
2.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五月二十日財政部關稅總局台總局緝字第 093100846
9 號令修正發布第 3 點條文;並自九十三年五月十七日起實施
3.中華民國九十四年六月一日財政部關稅總局台總局緝字第 09410107421
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 7 點;並自九十四年六月一日起施行(原名
稱:海關配合執行商標權及著作權保護措施作業要點)
4.中華民國九十七年八月二十二日財政部關稅總局台總局緝字第 0971017
3301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8 點;並自九十七年九月一日起生效
5.中華民國一0一年十月一日財政部關稅總局台總局緝字第 10110210941
號令修正發布;並自即日生效。(原名稱:海關配合執行專利商標及著
作權益保護措施作業要點)
6.中華民國一0三年四月七日財政部關務署台關緝字第 1031004458 號令
修正發布;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