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八十九年九月十八日財政部關稅總局臺總局保字第 89105616
號公告訂定發布
2.中華民國九十年五月二十八日財政部關稅總局臺總局保字第 90103246
號公告修正發布
3.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一月三十日財政部關稅總局臺總局保字第 092010077
3 號公告修正發布全文 17 點,並自即日起實施
4.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九月十五日財政部關稅總局台總局保字第 092010622
8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17 點;並自九十二年九月十五日起施行
5.中華民國九十四年四月四日財政部關稅總局台總局保字第 09410058581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17 點;並自九十四年三月三十一日起施行
6.中華民國九十五年二月九日財政部關稅總局台總局保字第 09510025741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17 點;並自九十五年二月九日起施行
7.中華民國九十六年十月二十六日財政部關稅總局台總局保字第 0961022
6421 號令修正發項目三、項目六、項目十一;並自即日生效
8.中華民國九十八年八月五日財政部關稅總局台總局保字第 09810151561
號令修正發布項目二、項目三、項目四、項目七、項目十一、項目十二
、項目十七;並自即日生效
9.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六月十三日財政部關務署台關業字第1021012678號
號令修正發布項目二
10.中華民國 107 年 12 月 20 日財政部關務署台關稽字第1071028002號令
修正發布部分規定